日期:2016-1-13(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发改委调整和规范销售电价分类结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和规范销售电价分类结构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決定逐步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規范各類銷售電價的適用范圍。
通知提出,要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行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按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把现行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分档。
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各類銷售電價適用范圍,明確將城鄉居民住宅小區公用附屬設施用電,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電,社會福利場所,居委會服務設施用電等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將農業、林木培育和種植,畜牧、漁業生產,農業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等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決定執行居民生活或農業生產用電價格。
通知強調,推進銷售電價分類結構調整,規范各類電價適用范圍,涉及到電力用戶之間利益調整,影響面較寬,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要深入細致測算,認真分析對各類電力用戶和電企業的影響,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確保平穩過渡。
有关专家分析,推进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建立结构清晰、比价合理、繁简适当的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平负担,减少交叉补贴,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在不同分类下按电压等级分档定价,有利于更加科学地反映不同电力用户用电特性和供电成本差异,更大程度发挥价格信号调节市场供求的作用;适当扩大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的范围,可减轻社会福利场所、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电费支出每年约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