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5-14(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从市人社局获悉,从本月1日起,分裂情感性障碍等6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湛江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据了解,为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力度,我市医疗保险在原来只有精神分裂症属于门诊特殊病种的基础上,将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到目前有6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了我市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更多的精神病人得到了门诊医保待遇。上述6种门诊特定病种均不设起付线,分别按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同级别医院支付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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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流程
申请时间:每年两次,上半年5月份,下半年11月份。
申请地点:1.城乡居民医保:市区参保居民到所属区社保局申请,五县(市)参保居民到当地县(市)社保局申请。2.城镇职工医保:市区参保居民到市社保局申请,五县(市)参保居民到当地县(市)社保局申请。
申请资料: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特殊门诊申请表,身份证、近两年住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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