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7-23(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业主黄某接到开发商收房通知后,以开发商逾期交房等各种理由拒绝收房,被开发商告上法庭。日前,仓山法院经审理,认定某开发商逾期交房,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但开发商补齐各种材料后,业主黄某不收房也构成违约。 开发商逾期交房 业主拒绝收房
2005年10月,福州某开发商与黄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2006年9月30日前,开发商将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黄某福州癫痫公立医院,逾期交房,将支付违约金。交房时相应文件应齐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合同签订后癫痫病人不能吃什么,黄杰芳支付开发商购房款47万余元。
某开发商直到2006年12月6日,才向黄某寄发《入伙通知书》。黄某以开发商材料不全为由,拒绝收房。之后,开发商又分别于2007年3月31日和2007年11月9日向黄某寄发收房通知,均被黄某拒绝。由于黄某一直不收房,开发商只好向物业公司支付了2006年12月16日至2008年2月29日的物业管理费1900余元。开发商认为黄某拒绝收房构成合同违约,今年3月31日将黄某告上法庭癫痫早期的四个主要症状。
黄某于5月29日也向法庭提起反诉。双方均称对方违约,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认定双方 均有违约行为
庭审中,黄某称,交房期限为2006年9月30日前,而开发商于2006年12月8日第一次通知收房,但当时消防没验收,商品房不具备交房的条件。之后,开发商多次发出通知,但因没出具相关材料,黄某仍拒绝收房。黄某要求开发商按购房款的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则辩称,商品房于2006年10月10日竣工验收合格,于2006年12月15日消防验收合格,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
经庭审质证,法院确认开发商第一次通知交房时,并不具备交房条件,为此,应认定该通知为无效通知。但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消防验收合格后,开发商通知黄某于2007年4月15日交房,此后,黄某不收房也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