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2-14(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本报4月23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潘辉 张一水) 通过“中介人”雇佣农民工建房,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赔偿引起纠纷诉至法院。日前,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依法判决,中介人不是务工人员的雇主,因此不担责。
2014年6月下旬,孙先生通过案外人张先生,雇用一些农民工在其村外建设一简易房。6月27日,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孙先生要求农民工晚上加班干。晚上在施工过程中,一面墙体突然歪倒,正在屋体内砌夹山墙的李先生不幸被砸伤。
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在庭审时,被告方孙先生认为:自己从未雇用李先生从事建房工作。事实是李先生与张先生达成口头建房协议,由张先生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建房工作,自己只是按张先生提供的人数支付报酬而已,李先生系受张先生雇佣的,其应向张先生主张权利。
东昌府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先生与孙先生之间形成的是个人劳务关系,孙先生是本案的适格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癫痫病的治疗方法。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癫痫可以痊愈吗的责任。”在本案中,李先生是根据孙先生的安排,在砌墙的过程中,被突然歪倒的另一面墙体砸伤的,其自己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并没有用药物怎么治疗癫痫呢过错。孙先生组织施工的是一临时建筑,不仅没有相关的准建手续,其使用的建筑材料也不符合相应建筑物建材的标准,其建筑物的本身即存在安全隐患。对于李先生所受损伤,孙先生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此也有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李先生要求被告孙先生赔偿因受伤所受经济损失的诉讼主张,依法予以支持。
关于孙先生提出的李先生系受雇于案外人张先生,李先生所受损伤应有张先生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因案外人张先生仅仅是一从事农民工劳务中介的经纪人,其只为提供劳务与接受劳务的双方四川成都癫痫病专科医院牵线搭桥,起媒介作用,并负责每天接送劳务人员,从劳务人员的工资中提取一定的报酬。由此可见,从事张先生这种职业的人员,只是中介人而已,并不是务工人员的雇主。
综上,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孙先生赔偿原告李先生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3165.33元。